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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房产分配饱含感情却复杂

南国今报 2020-05-29 14:11 大字

◎楼市咨询

今报实习记者吕晓芳

最近,不少市民致电咨询遗产和家庭夫妻房产分配的问题,这类房产分配往往涉及与家人的关系,情况较复杂,既有感情因素,又涉及财产分配。伴随着时代发展,物质生活的富足,不少家庭遇到的财产分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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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遗留房产如何分配?

市民刘先生:父母生前有一套属于他们的房产,前几年两老先后离去,他们遗留的房产如何归到子女名下?我有一个姐姐,两姐弟怎么分配父母的房产?听说父母的兄弟姐妹也可以分房产,是这样的吗?

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文鳐地产律师团队律师唐小惠: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父母的兄弟姐妹是第二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时,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才能继承。

具体而言,父母双亡,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子女和爷爷奶奶,各自按份共有(按人头);如果爷爷奶奶先于父母死亡,则由子女各自按份共同继承;如果爷爷奶奶后于父母死亡,则由爷爷奶奶的继承人继承爷爷奶奶继承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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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父母帮买房算个人财产吗?

黄女士:律师你好,我已经结婚,但是单方想买房,如果是我父母出的首付,名字落在我名下,贷款也从我父母账户转入,这样算是个人财产吗?

唐小惠: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又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子女的个人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而《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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