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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给朋友 出事故咋办

南国早报 2019-12-04 15:51 大字

南国早报黄芳整理

1朋友撞伤人

谁来担责任

梁女士问:上个星期,我把自己的小汽车借给朋友使用,朋友开车撞伤了人。请问,我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韦亮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你在出借汽车给朋友时没有过错,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5年前借款

还能要回吗

李先生问:5年前,我借给朋友3万元,对方写了借条但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我也一直没有催他还款。上个月,我急需要用钱,就催他还款,但是他说诉讼时效已经过了,可以不用还了。请问,他说的对吗?

韦亮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因此,你可以催告朋友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你朋友偿还借款。

12月4日(周三)值班律师

上午林树昌律师广西名虎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仲裁等法律业务。联系电话:13117618983

下午单化军律师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擅长土地山林、合同纠纷、工程款追索、离婚财产分割、继承纠纷,房屋纠纷、股权纠纷。联系电话:1597767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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