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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利率报价(LPR)新政落地“满月”,记者走访邕城多家商业银行了解房贷利率走势 “房住不炒” 邕城房贷利率走势平稳

南国早报 2019-11-09 15:31 大字

精准发力 朱慧卿作

南国早报记者廖敏

截至11月8日,“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这项房贷新政正式实施已经“满月”。10月8日新政策正式执行以来,南宁市场上的房贷利率是涨是跌?这无疑是众多购房者最关心的问题。南国早报记者走访多家银行了解到,虽然计算方式变了,但是在“房住不炒”调控背景下,各银行实际房贷利率基本跟之前持平。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也采取多种措施,有效确保了新政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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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

算法变了,贷款买房利息成本没增加

根据新政策,首套住房商贷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利率,二套住房商贷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利率加60个基点。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查询了解到,10月21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4.20%,5年期以上LPR为4.85%。这也意味着,房贷利率首套不得低于4.85%,二套不得低于5.45%。在这根“红线”基础上,银行可以自行加点。那么,南宁市场上的房贷利率情况如何呢?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等多家银行。多名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银行目前实际执行“LPR+加点”利率来看,换算成此前的“基准利率+浮动加成”数值,相当于首套房的房贷利率普遍上浮20%~25%,二套普遍上浮30%左右。“虽然计算方式变了,但是实际利率水平并没有什么变化,跟之前是持平的。有购房者问起新房贷利率计算方式时,我们会用两种算法各自计算一遍,耐心地向客户解释。”

对于购房者关心的房贷利率是涨还是跌的问题,有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房贷利率短期内应该不会有明显的波动。目前,各银行的实际房贷利率是按照国家利率政策,再根据市场情况来决定的。在“房住不炒”的背景下,房贷利率也不可能出现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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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因城施策,广西住房信贷政策差别化

记者从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了解到,按照“因城施策”原则,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指导广西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的信贷政策基础上,根据全区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调整广西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确定广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维持广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

目前,广西辖区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如下:一是南宁市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70个基点。二是广西其他地区住房信贷政策与全国保持一致,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在此基础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广西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加点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因素,明确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规则,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加点数值。

据介绍,以10月21日为例,南宁市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4.85%,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5.55%(4.85%+0.7%);广西其他地区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4.85%,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5.45%(4.85%+0.6%)。

LPR改革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维持基本稳定。从法人金融机构情况看,广西农村信用联社及广西北部湾银行、柳州银行、桂林银行等机构,在合同文本修改、利率系统设置等方面已按照人民银行总行相关工作要求进行调整,目前,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切换工作已完成。其中,广西北部湾银行已新发放600多笔使用LPR定价的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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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疑:

确定下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利率

对于购房者、企业主等社会各界人士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包括在哪里可以获取最新的LPR信息、LPR加点如何计算等,记者也请教了银行专业人士。

据介绍,LPR信息会定期发布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人民银行网站上。需要了解相关信息的人士,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网站(www.chinamoney.com.cn),或者是中国人民银行网站(www.pbc.gov.cn)进行查询。

那么,如何用LPR计算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实际支付的利率呢?据介绍,首先确认本地区域差别化信贷政策规定的加点下限,再综合考虑银行经营情况、借款人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因素,由借贷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具体表示方式为在相应期限LPR基础上加点(1个基点=0.01%)。例如:一笔首套房个人住房贷款,贷款期限20年,贷款行所在地区的差别化信贷政策明确首套房的加点下限为加20个基点(即0.2个百分点),借贷双方协商一致在加点下限的基础上加20个基点。以2019年8月20日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4.85%为例,该笔贷款的实际执行利率为5.25%(4.85%+0.2%+0.2%=5.25%)。

对于不少购房者关心的“参照LPR定价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是否会每月调整”,上述人士解释说,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也可选择1年以上的重定价周期。也就是说,每笔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最频繁的情况是按年变化。例如,经借贷双方协商一致,约定重定价周期为1年,贷款利率“于1月1日调整”,则贷款利率会在每年的1月1日按照上年12月20日LPR加点重新计算。

为进一步宣传推广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1月8日,在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指导下,广西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启动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宣传活动”。一方面,通过培训等方式督促金融机构提高定价能力;另一方面,加大宣传解读,让居民、企业认识到运用LPR的好处。据介绍,此次LPR改革以来,广西推广运用工作走在全国前列。2019年9月,广西金融机构运用LPR定价的新增贷款占比达58.3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6%)2.36个百分点。从改革的效果看,市场利率传导效率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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