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非高危组患者迎来利好 门诊用药可报销50%以上
本报讯(记者韩倩)近日,期盼门诊用药报销的高血压非高危组患者迎来了利好消息,今后门诊用药也可以同高血压高危组患者一样,享受50%以上报销。这是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4部门出台《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带来的惠民政策。
由于历史的原因,“两病”患者门诊用药原有的保障机制存在覆盖面有限、部分地方报销比例低于50%等情况。据北海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综合科负责人杨建介绍,以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例,高血压门诊用药报销比例虽然超过50%,但门诊用药报销限于高血压高危组患者,高血压非高危患者不享受门诊用药报销待遇。
为进一步加强重大慢性病防治,减轻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上述4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以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对“两病”参保患者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要达到50%以上。
杨建表示,在广西,高血压(高危组)和糖尿病一直都支持医保支付,而且报销比例均达到了50%以上。如今国家出台《意见》,给广西带来的利好是高血压非高危组患者门诊用药也纳入了医保报销,报销比例和原来的门诊慢性病的报销比例一样。
据桂人社发【2017】1号文件《关于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纳入广西居民医保报销的门诊特殊慢性病的病种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等29种,报销比例按自治区三级、市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4个级别分别为50%、55%、7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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