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闻 经开区法庭首次启用移动微法院
经开区法庭“微庭审”现场 (法院供图)
本报讯(记者 陆增安 通讯员 银小梅)近日,一起普通的离婚纠纷案在江南区法院经开区法庭开庭审理。与往常不同的是,当天双方当事人并未出现在法庭上,而是出现在电视屏幕中,全程通过广西移动微法院的当事人客户端、法院客户端进行在线操作,整个庭审不到半小时就宣告结束。据悉,此次是经开区法庭首次开展互联网法庭庭审,也是该院首个启用广西移动微法院网上开庭平台进行互联网庭审的派出法庭。
当天的庭审现场,当事人席位空无一人,书记员桌前赫然摆着一台特大电子显示屏,显示屏上同时出现审判庭及被询问人。原来,此次是经开区法庭首次开展互联网法庭庭审,全程通过广西移动微法院的当事人客户端、法院客户端进行在线操作,整个庭审实时传输语音、文字和视频实。
当天审理的离婚纠纷案中,原告邓女士和被告人李先生于2004年7月20日登记结婚,同年10月14日生下儿子。李先生不仅不务正业,还沉迷赌博,且多次对邓女士实施家暴。邓女士提出离婚后,李先生家暴行为升级。邓女士不堪忍受,向西乡塘区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2017年11月28日,西乡塘区法院发出保护令禁止李先生殴打、威胁、骚扰、跟踪邓女士。2018年1月2日,邓女士向江南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该院以邓女士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为由,于同年3月29日作出不准予离婚的民事判决。此后将近一年中,邓女士和李先生的情况如旧,没有任何改善。鉴于李先生根本无意修复夫妻关系,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今年2月28日,邓女士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诉求依法准予离婚,同时希望法院将儿子判由自己抚养。
开庭前,由于双方当事人关系已闹僵至不愿见面,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运用互联网庭审的方式审理此案。在庭审中,由于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不愿调解,该案将择日宣判。“通过网络庭审的方式,原告和被告人无须亲自到法庭就可参与审理,免除了舟车劳顿之苦,而且庭审不到半个小时就结束了,既省时又省力。”法庭调解结束后,对于这样的结果,双方当事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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