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广西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中职学校评星级 职校学生能读研
南国早报记者蒋晓梅
日前,自治区政府印发《广西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我区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方向。据悉,我区计划到2022年,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将向应用型转变,“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一半。经过5~10年努力,形成具有广西特色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
中职星级认定与财政奖补挂钩
《方案》要求,我区高中阶段教育将保持职业教育与普高教育比大体相当,到2020年基本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按照国家标准,全面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
目前,自治区教育厅已公布了两个批次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认定结果,全区共有8所中职学校被评为五星级,44所学校被评为四星级,37所学校被评为三星级,另有5所学校被评为二星级。今后我区将建立中等职业星级学校动态调整机制、星级认定结果与自治区财政奖补挂钩机制,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本科院校在积极建设“双一流”,职业院校也将积极建设“双高”。到2022年,我区计划建设10所左右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30个左右高水平高等职业专业群。
职校学生也有望读研
今后,就读职业教育也有望获得更高学历。《方案》明确提出,将加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并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此外,我区还将继续扩大专科升本科招生规模,鼓励应用型本科院校与高等职业学校联合举办产教融合型本科职业教育。
也就是说,今后完成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的毕业生,可以通过考试进入本科学历教育。完成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可以通过考试进入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教育。
在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中,还将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引导职业院校根据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我区将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学分银行”建设,有序开展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要制定相关管理和实施办法,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社会成员,支持其根据证书等级和类别免修部分课程,在完成规定内容学习后依法依规取得学历证书。
社会服务所得可作为绩效发放
记者留意到,《方案》在多个地方提出了激励职业教育发展的机制。例如,校企合作中,学校从中获得的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可申请用于动态调整增加当年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分配。学校通过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的收入,可申请用于动态调整增加当年绩效工资总量。
此外,职业院校通过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经所在单位同意,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前提下,教师可以到企业、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
广西职业教育鼓励“走出去”
我区将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地方特色,加强职业教育对外合作。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赴境外办学、协同企业“走出去”,共建一批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与合作、人文交流基地。办好中国—东盟职业教育联展暨论坛,支持桂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中心成为服务广西、面向东盟国家行业企业的人才培训基地,推动桂台职业教育交流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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