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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发布虐猫视频和图片引网络声讨 律师认为传播暴力虐待动物视频已违法,可向各级通信管理机构举报

南宁晚报 2019-06-21 08:33 大字

一网友发布虐猫素材被其他网友声讨

(网络截图)

本报讯(记者 潘国武)一名QQ网名叫“车××r”的人在QQ空间“炫”出虐猫视频和图片,由此引发网友群情激愤。“车××r”随后发出另一张手夹猫脖子的图片并回贴称:“法律又没有禁止虐猫。”针对此事,昨日,广西金桂北斗律师事务所的莫远锋律师认为,传播暴力虐待动物的视频,已经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网友发现此类信息,可以向各级通信管理机构举报。

从网友转发的一段小视频来看,视频中有人牵着一只疑是小猫的动物。猫在往一根柱子边逃跑,身上已经燃起火团。随后,“车××r”从这段视频截图出4张图片,放到QQ空间并配上文字:“大家一定要注意安全用火哦。”截图显示,浏览人数已达10000人次。

在一张截图有“猫身上着火后拼命逃窜”的图片中,“车××r”配上这么一句话:“我是神奇宝贝大师!去吧,我的火焰猫。”截图显示,帖子的发布时间为6月1日11时57分。截图前,这则信息的浏览人数已经达到3056人次。

记者从网友提供的视频和截图等信息来看,“猫身上着火后拼命逃窜”的图片发出来后,可能引发网友的激愤。“车××r”在6月1日12时07分发出一张一名男子“抓”猫脖子的图片,并配有“法律又没禁止虐猫”的字样。截图里,有网友回帖说:“法律禁止这种在公共场所影响大众的行为。”

据了解,虐猫素材是在6月19日晚上开始传开。截图中,有网友留言说:“已经保存视频留着证据,好举报。”由于“车××r”的QQ空间已经设置浏览权限,而且需要输入Q主的姓名才能添加为好友,记者因此无法对此进行核实采访。

“我国目前只有针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普通动物并未纳入保护范围。”莫远锋认为,虐待动物的事件,难以从法律层面予以规制,更多的只能在道德层面对当事人进行谴责。

那么,网友在互联网发现有虐待动物的素材该怎么办?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教唆犯罪等信息。网友如发现此类信息,可以向各级通信管理机构举报,由相关机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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