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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燃气站有猫腻 城管执法人员现场查处一起“抽气”灌装牟利行为

柳州日报 2019-03-28 09:45 大字

3月25日,城中区河东新村一处燃气经营点,当事业主偷偷给满罐的燃化气瓶“瘦身”——“抽气”灌装牟利,被城管人员查处,现场暂扣燃气罐64瓶(见上图)。

当天下午5时许,城中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燃气经营点进行例行检查,在河东新村的一个燃气经营店,执法人员发现了可疑的场景。

该处燃气经营店是一套私人房屋,3室一厅的结构,从外面看,并无异常。但在密室般的店面后间,城管执法人员发现除了堆满燃气瓶外,现场还摆放着一把秤、分装燃气的管阀,撕开的封号膜,以及全新的封口膜。房间的秤上放着一个连接着分装胶管的燃气瓶,种种迹象显示,当事业主涉嫌私装燃气行为。

“你在私自灌装燃气,是不是?”执法人员立即取证,并询问匆匆赶回的当事业主。由于现场各式分装设备证据确凿,业主自知难以自圆其说,无奈道破“玄机”。原来,业主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动起了给燃气罐“瘦身”的“歪主意”,从每瓶液化气罐里抽取1公斤,灌装到空瓶,17瓶满气气罐即可“变出”一瓶液化气。按当前燃气的市场价,即能多赚取115元的利润。

执法人员称,每瓶液化气抽出一公斤气体,仅凭手感很难察觉;为了以假乱真,不良商家将启封后的气罐重新封口,如果用户不特地称,几乎无法发现。

在查处现场,执法人员发现的全新封口膜有100余张,当事业主表示这些封口膜是自己网购而来。封号膜外观为红色,上面写着“广西宁铁燃气公司充装合格证”,还标注有电话号码,二维码等信息。执法人员发现其中一个电话号码与该经营点招牌上的监督电话号码一模一样,用手机扫描二维码,所显示的是广西宁铁燃气公司的相关信息,怀疑并非是网购而来,而是私下仿冒而成。

私自分装燃气具有极高安全隐患,现场一位执法人员表示,从查处现场来看,分装燃气的场所空间相对封闭:“哪怕有一点点火星,都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而该处经营点所在位置,周围民房林立,人员密集,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值得一提的是,该燃气经营店并非“黑气店”,而是有着经营许可证的正规店,如此行为可谓是明知故犯。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用钢瓶相互倒灌液化气的,将会被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本报通讯员邓湖广报道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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