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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兵役登记公告

左江日报 2019-01-16 10:01 大字

广大适龄青年朋友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适龄青年应自觉按时进行登记或核对。2019年兵役登记从1月10日起已全面展开,广大适龄青年请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进行兵役登记。

一、登记对象

户籍在广西区内,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外省籍高校大学生在户籍地和学校所在地登记均可)。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登记报名;大学文化程度24周岁前、高中文化程度22周岁前、初中文化程度20周岁前的男性公民未登记的要进行补登。已被征集服过现役或正在服现役的不登记。二、登记时间

1月10日至6月30日。三、登记地点

各乡镇(街道)、高校设立兵役登记站,接收适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格,并为不方便上网的适龄青年提供网上登记、报名、打印表格等服务。高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征兵工作站负责组织登记;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专、职高、技校)在校生、毕业生和其他社会青年,由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负责组织登记。

四、登记流程

(一)网上注册填写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男兵)”选项,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二)现场确认。本人持打印的表格,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2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户籍地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征兵工作站进行现场确认。

(三)下达结论。乡镇(街道)武装部、高校征兵工作站组织初检初审,依法作出应征、缓征、免征或不得征集的结论,填写《兵役登记证》,报县级兵役机关审核。

(四)发放《兵役登记证》。经县级兵役机关审核后,乡镇(街道)武装部、高校征兵工作站将《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

五、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明确,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登记,或者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在校学生兵役登记暂行实施办法》规定,大学新生报到时必须出具兵役登记相关证明。户籍为广西区内的学生未进行兵役登记或不能出具相关证明的,由高校组织补办兵役登记手续;户籍为广西区外的学生未进行兵役登记或不能出具相关证明的,应在第二年春季学期开学前返回原籍或在学校补办兵役登记手续;外省(区)转入学生必须提供兵役登记相关证明。

崇左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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