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车辆借款到期未能偿还如何维权
南国早报黄芳整理
抵押车辆借款到期未能偿还
质押权和抵押权哪个优先
某先生问:我为了向李某借10万元,在2017月6月20日把一辆小轿车质押给李某,当天已经将车交付给他保管,李某也是当天借给我10万元,我当场写了一张借据并注明借期一年,签字交给了李某。同年8月15日经过我同意,李某把我的小轿车抵押给王某,向王某借8万元,借期一年;同年8月中旬到车管部门办理了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两个借款合同到期后,我没有能力还钱给李某,李某也没有能力还钱给王某。不过,李某和王某都打算分别向法院申请要求优先实现质押权和抵押权。请问质押权和抵押权那个效力优先?
麦鹰雄解答:两个借款合同以及质押合同和抵押合同内容均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前述所有合同对你和李某、王某均有法律约束力。因你和李某先设立质押权时,李某作为质押权人占有了质押物(小轿车),而李某与王某继续用该小轿车设立抵押权时,虽然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但王某作为抵押权人并不占有小轿车;先设立质押权后设立抵押权而发生竟合的情况下,无需考虑后设立的抵押权是否登记,先设立的质押权的效力仍然优先于后设立抵押权的效力。
口头遗嘱
旁人见证是否合法有效
张女生问:我母亲早年病逝。2018年5月,父亲因心脏病复发在某医院住院治疗。在住院治疗到第三个月时,父亲突然感觉心脏非常难受,预感自己不久于人世,就口头说“我去世后,存款80万元由你和弟弟每人分40万元”,尔后离世。当时有医院一名女护士和一名男医生在场听到父亲临终前说的话。办理父亲后事不久,我弟弟认为父亲的口头遗嘱无效,并以父亲主要是跟他生活为由要求多分遗产。请问我父亲的口头遗嘱有效吗?
麦鹰雄解答:你父亲属于在紧急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且在立该口头遗嘱时有一个女护士和一个男医生在场亲自看见和听到你父亲立的遗嘱内容,符合了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法定要求;且该口头遗嘱完全出自你父亲的真实意思表示。你父亲立完该遗嘱后立即去世,进而不能再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该遗嘱完全符合口头遗嘱的生效要件,因此该口头遗嘱合法有效。
1月8日(周二)值班律师
上午邓云升律师广西桂三力律事务所,擅长合同法领域、劳动法领域、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民商事纠纷。
联系电话1877807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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