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广西新闻> 正文

长期租赁合同是否长期有效

南国早报 2018-08-28 16:46 大字

南国早报李燕整理

丈夫的个人借款

是否为夫妻债务

郭先生问:两年前,邓某为了给弟媳龚某住院治疗白血病,和我借了20万元,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有转账凭证和借条为证。事后邓某才把借款和捐款的事告诉了妻子黎某。这两年里,我多次要求邓某偿还借款,邓某均以经济暂时困难为由拒绝。经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调查发现,邓某在某事业单位工作,月工资3500元,没有存款;但黎某在某房地产公司任销售经理,月工资2万元,有30万元存款。请问邓某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麦鹰雄律师解答:邓某是为了给弟媳治病而以个人名义借款,而不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借款;同时,借条只有邓某签字,而不是邓某与黎某共同签字,事后借款也没有得到黎某的追认。且郭先生没有证据证明该借款已得到邓某与黎某一致同意、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等。因此,该借款属于邓某的个人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签了30年合同风险如何化解

温女士问:2008年2月20日,为了在某区大型菜市附近长期经营餐饮,我与张某签订了30年的租赁合同,每月租金500元,并约定合同生效后10年内必须向张某支付完18万元租金。目前我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18万元。但考虑到30年租赁合同时间过长,我年纪已经偏大,不知会否有风险,如何解决?

麦鹰雄律师解答:你作为承租人与出租人张某签订的租赁合同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因该租赁合同违反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的强制性规定,超过部分无效。即20年内的租期部分有效,超过20年租期的约定部分(多出的10年租期)无效。因为租赁合同其中有10年租期无效,你可以与出租人张某协商,租期由30年变更为20年,并要求张某返还多收取10年租期的租金6万元。如果协商不成或者对方不愿意协商,那么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前述权利,解决租赁合同期限过长而引发的风险问题。

8月28日(周二)值班律师

上午麻强律师广西双贺律师事务所,擅长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山林土地纠纷,刑事案件等。联系电话:13878196141

新闻推荐

大到机器人工作站,小到工装夹具,几乎每个生产环节都有郑志明和他的伙伴们的发明创造 “能让工人干活更轻松,我很开心”

“能让工人干活更轻松,我很开心。”8月15日,站在前轴点焊专机前,看着工人轻松自如地操控设备,生产出的优质零部件前轴整齐地...

广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广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