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点执业需明确合理转诊与利益输送界线
深度思考
□广西罗志华
因舌头溃疡肿大,37岁的唐先生来到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口腔科就诊,临时诊断为舌癌。后因住院部床位紧张,家属通过关系找到该院口腔科一名副教授,后者介绍转至长沙九龙医院并由其主刀手术。男子术后不幸身亡。此事不仅导致医疗纠纷,而且引发医生利用多点执业搞利益输送的质疑。(据《潇湘晨报》8月9日报道)
当前,医改的一大举措是鼓励医生多点执业。并且,随着多点执业的申请程序日益便捷,也随着公立医院编制被渐进式取消,医生自由流动的羁绊被消除,选择多点执业的医生势必越来越多,在医院之间形成一股流动的热潮。
同时,医改鼓励患者合理流动。比如,通过提升基层和民营医院的能力,带动扎堆看病的患者向基层和民营医院流动;通过医联体建设和分级诊疗,促使患者能够在不同级别医院之间上送下转。
问题在于,医生和患者都在大量流动,就很容易引发摩擦,导致纷争。这是因为,患者的合理流动,需要医生进行技术判断和给出建议。而医生的流动,必然导致一名医生在几家医疗机构从业,与几家医疗机构存在利益关系,当医生建议患者流动时,是出于公心还是私心,有时会很难作出判断。医生的建议既可能属于合理转诊,又可能属于谋取私利的“医托”行为。
长沙发生的这起事件,至少存在两个比较明显的争议点:一、这名湘雅二医院的医生同时受聘于九龙医院,他的多点执业手续是否完备,决定着事件的性质,若不完备,他就涉嫌违规执业;二、假设这名医生多点执业手续完备,而九龙医院也具备开展这类手术的资质,医生向第二执业的医院介绍患者,是否就合适呢?在当前的背景下,这是个很有争议性的问题,因为医生介绍患者很容易从中谋取利益,这当然不应该被允许,但多点执业、双向转诊的相关规则当中,又没有对此加以明确。
当医生和患者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流动成为常态时,类似的纷争也许会越来越多,应该有清晰的规则对此加以约束,否则就会像一条道路没有交通规则一样,难以正常运行。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患者如何转诊,医生多点执业时,如何避免借转诊之机谋取私利,这些都需要出台具体的细则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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