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已多年 是否算离婚
南国早报全君兰整理
一份财产两遗嘱以哪个为准
马先生问:我有个朋友是某一份公证遗嘱的受益人,后来立遗嘱人对相同的财产又立第二份经公证的遗嘱。请问如何认定这两份公证遗嘱的效力?
赵平律师答:虽然两份遗嘱都经过了公证,但是应当以后一份遗嘱为准。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那份遗嘱为准。
已起诉离婚反悔怎么撤诉
朱女士问:我上周起诉男方要求离婚,法院已立案受理,但是现在又想给对方机会不想离婚了。请问怎么撤诉?
赵平律师答: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之前又想撤回起诉的,最好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法院审查同意后,会下裁定并出具裁定书。
分居虽已多年不能自动离婚
黄先生问:我与妻子因为感情不和已分居4年了,是否已算自动离婚?
刘兴业律师解答:你所说的自动离婚情形,在我国婚姻法中并不存在。分居满二年以上,只是法律规定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一种法定情形,如有确凿证据能够证实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以上的,即使一方不同意离婚,法官也可以根据另一方的诉请判决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即使分居达到二年以上,也还是要走登记离婚或者诉讼离婚这两种途径才能离婚。
“老婆”跑了孩子抚养费咋办
李先生问:我和“老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摆了酒席,并且生育了一个儿子,现孩子刚满四周岁。我“老婆”跑了,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她支付小孩抚养费吗?
刘兴业律师解答:你们二人没有登记结婚不能算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只能算同居关系,不能称配偶。根据我国婚烟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法律权利,其亲生父母对其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所以,你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由自己直接抚养小孩,要求对方支付小孩的抚养费。
6月19日(周二)值班律师
上午麦鹰雄律师广西中善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房屋买卖或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等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联系电话:151778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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