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三级联审”促用地审批步入快车道
▉在全国率先实现“审管分离”全覆盖
▉建设用地报件一次性通过率达62%
本报南宁讯(记者/唐广生通讯员/黄尚宁)1月12日,记者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该厅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审管分离”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用地报批“三级联审”系统,使建设用地报件一次性通过率从原来的不足20%上升至62%,厅本级审查办结时间平均缩减5个工作日。2017年,全区批准建设用地1.8505万公顷(含国务院审批),同比增长14%;自治区本级用地预审152宗,同比增长22.58%。
据了解,2012年10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大胆探索,实施以“审管分离”为核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3年全区14个设区市全面完成了“审管分离”改革,2015年全区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全面完成“审管分离”改革,广西在全国国土系统第一个实现了区、市、县三级行政审批“审管分离”全覆盖。
为全面提高审批效率,2017年4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研究制定了《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三级联审”暂行管理办法》,县、设区市、自治区三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中按照统一审批系统、统一数据平台、统一审查流程,各负其责、逐级会审、逐级上报。厅行政审批办公室改进升级建设用地报批系统,将过去的远程越级申报,改为远程逐级审查上报,同时将现行“一级会审”改为“三级联审”,审查模式实现了三级同步骤、同流程,一键就能检测出问题所在,大大提高了用地审批的一次性通过率。
与此同时,该厅建立用地审查会审制度,设置统一的会审岗,明确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实行审批信息系统网上会审,改变以往纸质材料逐岗低效审查的方式,实现了网上多岗同步审查。此外,压实各级审查职责,各县局负责建设用地基础性审查,确保申报用地报件材料的真实性;各市局负责建设用地实质性审查,确保申报用地报件材料的合法性;厅本级负责建设用地形式性、复核性审查,不再重复过去的“保姆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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