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传销公益宣传作品向全国征集 优秀作品最高获补助3万元
本报讯 (记者 高宇峰)昨日,记者了解到,自治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全国征集禁止传销公益宣传作品,对优秀作品给予相应制作经费补助,作品征集持续至2018年1月15日。
公益宣传作品包括微电影、动漫宣传片形式。主题为:平安广西,禁止传销,守护幸福,共建文明和谐社会。
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征集活动主题、为单位(本人)原创,制作时间应为2017年11月以后。如发现作品为虚假抄袭或侵权,将取消其参加征集活动资格。
本次作品采取公开征集方式,对优秀作品给予相应制作经费补助,其中一等奖1部,补助制作费3万元;二等奖2部,每部补助制作费1.8万元;三等奖3部,每部补助制作费1万元。
自治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2月15日上午9∶30,在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1号自治区工商局三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征集禁止传销作品座谈交流会,介绍当前打击传销形势、禁止传销征集作品的内容和要求,欢迎有意投送禁止传销公益作品的参与者报名参加会议。
如要了解更多详情,可登陆广西红盾网(http://www.gxh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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