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本报柳州讯 2月6日,柳州市城中区法院透露,近日,该院受理的刘某某、张某某等4人申请执行广西某食品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一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据了解,被执行人广西某食品有限公司共拖欠刘某某等4人劳动报酬13423元,申请人向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后,柳州人社局经审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刘某某等4人劳动报酬,但被执行人一直以经营状况欠佳为由拒绝支付。随后柳州人社局向城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依法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和报告财产令,要求被执行人在三日内履行,但被执行人仍以经营状况不佳且有股权纠纷拒不履行。在执行中,该院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情况多次、反复查询,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2016年10月30日,该院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6年11月15日,城中区得到被执行人在某商场进行产品展销的线索,次日即对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黄某进行了约谈,但黄某仍以同样的理由表示无法履行。该院对黄某作出4案共罚款8万元的决定,黄某当即表示愿意履行。同年11月18日,黄某向刘某某等4人支付完所有的劳动报酬,至此,4案全部执行完毕。
(邱 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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