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广西> 广西新闻> 正文

玉林市代表团3件议案被采纳

玉林日报 2017-01-19 00:00 大字

本报南宁电(记者 关伟)1月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至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规定的提出议案截止时间,代表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共9件,其中,玉林市代表团代表提出的3件议案被大会采纳。这9件议案全部是立法方面的议案。

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上,玉林市代表团代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向大会提出议案,被大会采纳的3件议案具体为:关于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议案。这些议案充分体现了玉林市代表团的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代表职责,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积极发挥应有作用。

新闻推荐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五论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本报评论员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条件。全面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就要按照建设生态宜居壮乡红城和“美丽百色”的要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走...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