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报账 获刑又被罚款
本报靖西讯 因无发票而没办法进行报账报税,那该怎么办?虚开发票吗?郝某就因此事将自己送上了刑事审判庭。近日,靖西市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郝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60000元。
郝某为靖西市A贸易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该公司主要经营工矿、机电产品等商品。郝某在经营A公司期间,向私人老板购买铝矿石后转售给广西信发铝电公司。信发铝电公司要求A公司必须按照规定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结算货款。作为私人老板的自然人供货方因法律知识欠缺,没有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了把生意的环节做通,郝某通过他人介绍,联系上南宁市的B贸易有限公司,在与B公司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8%的开票费为条件,以A公司为购货单位,于2016年6~7月间,由B公司为A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47张,金额总计5406974.00元,税额共计785628.70元。郝某收到B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安排本公司会计人员将虚开的发票拿到靖西市国家税务局验证抵扣税款,均已得到认证抵扣。通过验证抵扣税款后,郝某通过汇款方式给提供发票的B公司支付开票费共计432500元。另查明,B贸易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被国家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即空壳开票公司)。
郝某违反发票管理规定,为获得货款的结账而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7份,税款数额785628.70元,属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汤 莉
新闻推荐
车主手机展示从监控中拍到的嫌疑人骑车离开小区的画面。近日,在南宁正恒国际广场工作的刘先生反映,自己刚买几个月的电动车放在小区地下车库内不翼而飞了。事后,他通过监控摄像查实乃遭人盗窃,小偷尾...
广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广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