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广西> 广西新闻> 正文

我区企业要“晒”合同接受监督怕霸王条款坑人?公众可查“权威版本”

桂林晚报 2016-06-28 08:36 大字

本报讯据《广西日报》报道,以前不少企业在制订合同条款时,暗中存在强买强卖的行为。从6月12日起,自治区工商局加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要求企业在各地工商网上统一公示晒出自家的合同格式条款,防止企业利用霸王条款坑人蒙人,依法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合同提供方制定和使用的合同格式条款文本,要经过合同格式条款评审委员会审核,然后在经营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网站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合同公示期过后,合同示范文本由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发布,或者由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自治区级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制订、发布。

工商部门要求合同提供方应当在已公示合同格式条款文本上标明公示编号,供社会公众检索、核对。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如果发现所签订的合同与公示的合同“货不对板”时,可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合同提供方因合同格式条款给他人造成损害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新闻推荐

演员代表王艳红歌献党幸福开心

王艳昨天的音乐会让场下的...

广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广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