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酒驾专项行动重罚8种情形酒驾
5月1日起,全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严厉整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8种酒驾情形予以重罚。
整治期间,各地交警将对节假日、红白喜事、民俗活动和周末等重点时段进行突击行动。对以下8种酒驾情形予以重罚: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的;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 (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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