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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发布今年首个消费提示:预付卡消费市民需谨慎

北部湾晨报 2016-01-08 08:52 大字

1月6日,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2016年1号消费提示:谨慎避开预付卡消费陷阱,安享春节长假。

留意4种消费陷阱

据介绍,每当春节临近,市场就进入消费高峰期,美容美发、餐饮、水果营销、桑拿洗浴、洗车等行业会推出吸引人的“预付卡”消费优惠。不过,预付卡为消费者提供便利、优惠的同时,投诉率也居高不下。

广西消委会有关工作人员称,预付卡消费陷阱主要有几种形式:一是商家突然关门或者改头换面,导致消费者无法继续使用预付卡;二是商家口头承诺与实际优惠不一致,误导诱哄消费者盲目办理金额过大的预付卡;三是办卡时不与消费者签订办卡协议,办卡后随意增加“霸王”条款;四是办卡时故意不给消费者开具发票,增加出现纠纷时消费者维权的难度。

莫轻信商家承诺

广西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尽量选择信誉好、全国连锁且较为知名的大型商场,谨慎选择成立时间较短且快速扩张的新店。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可要求查看商家是否在商务部门备案。

不要盲目相信商家口头承诺,办卡时应与商家签订协议,以文本形式予以确认。

预存金额不宜过高,金额越高消费风险越大。按规定,商家发放单张记名卡限额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1000元。但仍有许多个体户随意发行预付卡,隐藏较大风险。

一些商家关闭门店或改头换面换老板,指定其他商家承担后续预付消费服务,但“二把手”商家会要求消费者增加注入预付费额,以激活原预付卡。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一定要谨慎考虑并要求商家提供保证措施,否则会重新陷入新的消费陷阱,增加维权风险。 (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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