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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水管漏水 损失水费要业主“埋单”?

北部湾晨报 2015-09-07 09:36 大字

晨报记者何京 实习生吴凤新

近日,远辰·金湾蓝岸小区部分业主遇到烦心事,前段时间,小区主供水管漏水近3万立方共损失了8万多元的水费,全部都要摊到业主头上,所以他们深感不公。对此,小区物业称,爆裂水管已过质保期,目前已处理好漏水问题,而根据《广西物业管理条例》,损失的水费用应由业主承担。

小区“漏水”损失水费要业主承担

近日,一则网贴被炒得沸沸扬扬。帖子称,位于钦州市安州大道远辰·金湾蓝岸小区,水管破裂漏水3万多立方,由业主承担损失的那一部分则将近10万元,摊到每一户业主头上的费用是86元。

据了解,该小区物业贴出告示,告示显示,物业工作人员于8月2日晚11点巡查时发现4号楼商铺前的主供水管漏水,经维修发现,该水管出现故障是由于近段时间下雨过多,造成泥土下沉从而压迫管道。

告示还告知,8月11日自来水公司抄表显示当期小区总用水量为36136立方,金额为117708元;小区业主、商户、物业、开发公司的实际当期总用水量为7477立方(含水费公摊),金额29051.42元,存在差额88656.58元。根据《广西物业管理条例》公共维修部分的维修由业主承担,以受益群体为原则,小区共1030户(其中未售房206套,由开发公司承担),故按户平均分摊每户86元。

业主质疑物业管理不到位所致

9月1日,北部湾晨报记者来到远辰·金湾蓝岸小区,在楼栋一楼,物业已贴出关于4号楼商铺前主供水管破裂造成水费流失差额分摊的告示。对此,业主黄先生表示,他是该小区1030户业主之一,86元的水费还是交得起的,但是物业凭什么向业主收这笔钱?

业主陈女士很有意见:“他们说,爆管原因是管质量不好,加上施工没有先放好沙子,用那钩机填埋,那些尖的石头压管,埋得又浅,如果路面有大车过,就压坏。明明是物业管理不到位,现在损失就让我们交钱,这太不公平了。”

物业:损失水费应由业主“埋单”

随后,远辰物业服务中心一位陈姓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4号楼商铺前的主供水管埋在地下2米多深,再加上8月2号那段时间,下了半个月的雨,所以巡查的工作人员也没能及早发现。但是,“发现情况后,我们立即处理了,并不是我们管理不到位或者发现问题不处理。”该负责人说。

据介绍,远辰小区目前是独立水表,并不是一户一表,是由开发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来安装,而不是委托自来水公司,所以自来水公司不愿接收小区水表。并且,4号楼前的主供水管在2010年已经施工完毕,至今已5年时间,早已过了2年的质保期。“出了这件事,我们公司也出了一个新的文件,要求工程维修人员每一天都要抄水管的总表,这样操作后,一发现漏水、出现损失,能及时处理。”该负责人称,目前共收了50多户业主交上来的费用,除掉未售出的206套,总共要收取800多户的费用。如果有人确实不愿交,他们也将尽力协调,“这笔钱肯定要收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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