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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助学金标准提高两类学生可免学费

北部湾晨报 2015-08-10 09:43 大字

晨报记者梁文辉实习生庞雅琳

近期,本报连续推出学生资助政策解读,引起了读者尤其是广大家长和学生的关心,有家长问,除了考上大学的贫困生有资助外,那读高中的学生,有哪些资助政策呢?

国家助学金:比往年提高500元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并已建立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生档案的,在校1-3年级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今年的国家助学金也由往年的平均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全区资助面约占全区在校生总数的30%,其中,城市普通高中,学生资助面约为15%;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待遇县)、边境县(含享受边境待遇县)普通高中,学生资助面约为40%;其他县(市、区)农村地区普通高中,学生资助面约为30%。自治区举办的寄宿制民族高中班学生和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

资助标准根据学生的困难程度分两档执行,一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资助25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二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资助15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已建立广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普通高中学生,于9月30日前向所在学校提出国家助学金申请,并递交《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免学费政策:两类学生可免学费读高中

就读公办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公办普通高中的学生全部免除学费。不只是就读公办学校,对在市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民办普通高中的学生,按照当地免除学费标准也可享受补助。

就读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普通高中的学生,由高中学校统计数据上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直接免除学费或享受免学费补助。

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新入学的库区移民子女填写《水库移民或水库移民子女身份认定表》,经审核确认后,填写《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申请表》,向所就读高中提出免学费申请。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认库区移民子女获得免学费政策享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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