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上网量全区第五
本报讯 日前,自治区高院对2014年度全区法院裁判文书上网情况进行通报,海城区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生效文书数量排名广西区128个法院第五位。这意味着海城区法院进一步落实推进了阳光司法工作,扩大了司法公开范围,拓宽了司法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了保障。
裁判文书上网是推进阳光司法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也是让群众切实感受司法公开的重要渠道。自开通阳光司法网以来,海城区法院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建立了文书上网监督机制,严格按照 “以上网为原则,不上网为例外”的工作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调解方式结案及其他确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外,其余生效裁判文书上网量总计2953份,其中刑事案件883份、民事案件1136份、行政案件22份、赔偿案件2份、执行案件909份、知识产权案件1份,确保了100%的公布率。 (卢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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