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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玲广西消委会近日发布消费警示根据往年春

南宁日报 2015-02-17 08:03 大字

本报讯(记者杨玲)广西消委会近日发布消费警示,根据往年春节前后出现的消费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食品质量及包装标识、家电质量、网购商品与实体店同类商品质量差别较大,大宗商品合同和协议投诉,虚假宣传广告欺诈消费者,以打折优惠、超低价的促销手段把消费者引入消费陷阱等情况,提醒消费者春节期间理性消费,防范消费陷阱。

随着春节的临近,食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等商品消费升温。广西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购买电器、食品、日用百货尽量选择证照齐全的商场、超市,记得索取消费凭证。购买家电和食品时,要查验包装和商品标识,如厂名、厂址、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商品构成成分、数量等,特别要注意食品“QS”认证和电器“CCC”认证。网购要选择品牌专卖网站,同时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确保账户安全。购买大宗商品时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协议,房产、汽车要选择由监管部门监制或备案的合同规范文本。把推销人员承诺的内容同时写进合同或协议,防范“格式条款”欺诈行为。关注监管部门公布的查处“傍名牌”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公告信息,防范消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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