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禁渔区内电鱼一船主被捕
1月19日,因在禁渔区内使用电拖的捕捞方式,33岁的北海船主黄某成为防城港市首个因非法捕捞水产品而被逮捕的渔民。长期以来,电鱼、炸鱼、毒鱼等“赶尽杀绝”式的捕捞作业一直受到谴责和打击。渔政部门表示,此案对渔民有震慑作用,将继续保持对非法捕捞打击的力度。
船主禁渔区内非法作业被捕
黄某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南海、北部湾海域打渔为生。去年6月,他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以100多万元的价格,买下一艘总吨位82吨的渔船。
去年12月初,黄某购买了发电机、渔网、灯泡、电线等电拖设备安装在渔船上,并雇请了4名工人,准备出海捕捞。去年12月22日中午,他的渔船从防城港市企沙港出海。因当天风浪太大,渔船久未有收获,他便怀着侥幸心理,指挥工人来到位于禁渔区的防城港市白须岩附近海域,5次下网共捕捞到近400公斤鱼虾。
次日中午,广西海警二支队在海上例行巡逻时,发现有渔船在禁渔区使用电拖网非法捕捞,遂按照规定将渔船、捕鱼设备等物品缴获,船主黄某及船上的4名工人被带回作进一步调查。
1月19日,防城港市港口区检察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黄某实行逮捕,此案成为该市首例因非法捕捞水产品被捕的案件。主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根据《渔业法》的有关规定,黄某所使用的拖网类渔具,不得在南海区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海域作业;此外,电鱼也属于明令禁止的捕捞方式。
“赶尽杀绝”捕捞方式受谴责
防城港海产品资源丰富,拥有广西第二大渔港企沙渔港。一直以来,尽管有关部门采取打击措施,但电拖、网拖等非法捕捞方式屡禁不止。
去年10月,有网友在网上发帖称,有渔船趁着夜色,在防城港跨海大桥海域进行电拖捕捞。“那些被电死的小鱼小虾看得让人揪心,谴责这种杀鸡取卵的方式。”一名网友说,在防城港的白浪滩、怪石滩、白龙等海域都曾看到过用电拖的捕鱼方式,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管、打击。“一艘渔船随便装个电鱼设备就下海捕捞,在茫茫大海上监管难度确实比较大。”防城港市渔政支队有关负责人说,该市海岸线长达584公里,岸线曲折,港湾众多,往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赶到现场,违法人员早就收网离开了。而现有的渔政执法装备和执法经费十分有限,严重制约了监管工作的开展。
该负责人表示,一些渔民特别是外来渔船法律意识淡薄,在利益驱动之下抱着侥幸心理,通过安装电鱼工具、高压水枪等禁用渔具进行非法生产,谋取个人私利。他们还经常跟执法部门玩“捉迷藏”,检查过后又重新添置违规渔具进行捕捞,对渔业资源造成巨大破坏。
部门将严厉打击非法捕捞
据介绍,去年,该市渔政部门开展打击电炸毒鱼和清理禁用渔具行动118次,在企沙、白龙、万汪尾等海域查获违规渔船56艘,拆除电力捕捞工具72套,收缴禁用渔具112张,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防城港市渔政支队有关负责人称,下一步,渔政部门将继续加大渔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组织渔政人员深入渔村、渔港、渔船、渔户,摸查违规渔具存储情况,引导督促渔民主动销毁禁用渔具、更换不符合标准的小网目渔具。另外,加大打击电炸毒鱼和清理整治违规渔具的工作力度,对查实的违法行为,除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还将按有关规定扣减油价补助。
此外,渔政部门还将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对渔具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家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强化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从源头上逐步规范使用渔具的行为。(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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