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患者再撑一把保护伞
村民排队办理大病保险理赔。本报讯(记者 姚浩燕)“上回住院在新农合报销了大部分的医药费,今天又来填写大病保险的理赔申请,还能多报销一次费用,我们农民有病也不犯愁了!”上月8日,在山口镇服务点办理新农合大病保险申请的李大爷乐呵呵地说道。
日前,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截至2014年12月30日,北海市受理新农合大病保险历史赔付案件共2654件,达成率为74.32%,相关赔款转账于2015年1月进行。
据了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指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还需个人负担的、超出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合理医疗费用给予保障。北海市作为自治区第二批试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城市,于2014年起开展相关工作,经过多方数据收集和测算,出台了《北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等一系列配套文件,确定2014年北海市大病医保的起付线标准为6000元,在超过起付线后,医保基金则按规定比例支付。也就是说城乡居民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还需个人负担的部分,如果单笔费用超过6000元,或门诊和住院全年累计超过6000元的合规医疗费用,可以按比例进行二次报销。2014年9月,由自治区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作为北海市城乡大病保险的承办单位。2014年12月8日正式启动北海市大病保险历史案件赔付工作。
根据相关政策,2014年1月1日出院后且达到大病保险补偿范围的前期城乡居民大病须全部进行再次报销补偿。为此,太平人寿结合实际,在市医改办安排协调下,积极与卫生部门配合,本着既要保证速度,又要保证质量,还要符合财政、保监政策规定的原则,迅速开展历史案件赔付工作:一方面充分利用基本医保信息平台调取住院病人信息,尽快收集大病患者住院资料;另一方面下发《北海市历史赔案须知》,并由北海市各乡镇农合站配合通知及发放;同时成立历史赔案受理小组,分队前往各乡镇农合中心驻点采集历史赔案受理资料。截至2014年12月30日,北海市受理历史赔付案件共2654件,达成率为74.32%,相关赔款转账也将于2015年1月进行。
为了让城乡居民及时了解大病保险惠民政策,北海市通过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平台、短信、宣传彩页、海报、展架等多种平台宣传大病保险政策及理赔流程,目前共印发服务手册宣传单页5万份、理赔须知3万份,发放至各县区各乡镇及居委会,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大病保险的知晓度。
9岁的黎恩德患上了白血病,赵铭则患急性重症胰腺炎,他们都是合浦新农合参保人员。为了能及时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在北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尚未划拨至公司账户的情况下,太平人寿广西分公司与广西保监局、北海市卫生局、北海市医改办制定救援计划,开辟绿色通道,启动先行赔付——先行赔付赵铭石30万元,目前赵铭石的治疗病情已有所好转;同时为黎恩德特别申请预付12万元理赔款用于治疗,黎恩德的骨髓移植手术计划将在1月进行。
据市卫生局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办公室韦主任介绍,未来3年,北海市大病保险服务将覆盖新农合参合115.82万人。大病保险的实施真的是为农民办了一件大好事,为农民患者再撑一把健康保护伞,将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提高城乡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让更多农民享受国家改革发展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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