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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3年将新建13所公办幼儿园

北部湾晨报 2014-09-23 10:51 大字

记者日前从北海市政府办获悉,《北海市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获市人民政府同意,开始实施。根据《实施意见》,2014-2017年,全市将新建公办幼儿园13所。今年支持新建1所乡镇中心公办幼儿园——山口镇中心幼儿园、1所县城(城区)公办幼儿园—海城区第五幼儿园和改扩建1所城区公办幼儿园——涠洲幼儿园。

据悉,根据《实施意见》,北海市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大力发展多元普惠幼儿园,为2017年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多元化、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打下坚实的基础。2014-2017年全市新建的13所公办幼儿园中,县城(城区)7所、乡镇中心幼儿园6所。在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的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支持多方社会力量举办多元普惠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办学水平评估合格后予以认定,挂牌服务,名单向社会公告,接受监督。

北海市还将通过奖励和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兴办幼儿园。2014—2017年,自治区也将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同建同补、以奖代补”的原则对公办幼儿园进行奖励补助。对列入当地幼儿园布局规划和自治区学前教育发展工程新建的公办幼儿园,根据建设规模,经自治区核定,给予每所城区、县城公办幼儿园400—600万元补助,给予每所乡镇公办幼儿园200—400万元补助。对改扩建城区、县城、乡镇公办幼儿园按照每所50万元给予补助。经认定开工建设1所,补助1所。对经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开展集团化办园的示范幼儿园,自治区每年对每所集团化办园的龙头示范幼儿园分别补助10万元。用于龙头示范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指导集团内幼儿园办园的工作和补助经费。实行多元普惠幼儿园升级奖励政策。经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评估认定,对达到自治区示范幼儿园标准、自治区星级幼儿园标准的多元普惠幼儿园予以一次性奖励。自治区核定后分别给予自治区示范幼儿园、自治区三星级、自治区二星级、自治区一星级标准的多元普惠幼儿园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5万元、3万元。 (来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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