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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送货途中撞人还打伤人公司应该帮他担全赔责任吗?

柳州晚报 2014-09-15 21:40 大字

○○记者李澜一公司的送货工人李师傅在开车送货路过一个路口时,采取紧急刹车,但因雨天路滑,汽车发生侧滑,将骑电动车的小张右脚撞伤,造成交通事故。小张对着李师傅吼了一句:你会不会开车啊?!”李师傅气愤不过,冲下车将小张暴揍一顿。事后,小张花费医疗费等共计一万多元。

该公司老板想知道,公司需要承担小张全部的医药费吗?【律师观点】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李师傅在送货途中撞伤小张,是在履行工作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应由李师傅所在的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李师傅将人打伤的行为与执行职务无关,故该部分赔偿应由李师傅自行承担,该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法理出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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