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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户子女教育资助标准确定

南宁日报 2014-07-07 09:58 大字

记者从自治区教育部门获悉,我区出台了《关于开展教育***扶持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就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优先享受的教育资助政策。根据意见,我区在校就读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除享受国家普惠性资助政策外,还将优先享受一系列资助政策。

对资助对象实施动态管理

记者了解到,我区将精准瞄准教育扶贫的资助对象,除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之外,对整村推进贫困村因灾、因病、因学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子女就读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经申请审批也可纳入扶贫培训补助范围。另外,对上述扶贫对象,已实现脱贫致富的将停止享受相关政策,返贫的要吸纳为扶贫对象。

贫困生优先享受系列资助政策

《意见》规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校就读期间,将优先享受一系列资助政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两个等级评定,一等2000元/生·年、二等1000元/生·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标准为1500元/生·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广西区内院校500元/人,广西区外院校1000元/人;高等学校本专科国家助学金,按两个等级评定,一等3500元/生·年、二等2500元/生·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限额6000元/生·年;高等学校勤工助学活动,劳动报酬每小时不低于8元。

《意见》还明确规定,各中小学校、高等院校在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时,要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优先纳入资助范围,保证他们获得资助。

实施扶贫培训也可获得补助

《意见》还规定了扶贫培训补助的条件和标准。根据不同的扶贫培训模式,扶贫培训资助对象分为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职业学历教育、扶贫巾帼励志班三类。

而扶贫培训补助标准则分别为: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每生每年3000元,补助一、二年级;扶贫巾帼励志班每生每年4000元,补助一、二年级;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一本、二本)每人一次性补助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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