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广西> 广西新闻> 正文

这房子的继承权究竟该怎么算?

柳州晚报 2014-07-07 11:20 大字

○○记者李澜阿龙的爷爷和奶奶生育两个儿子,即阿龙的大伯和阿龙的父亲。上世纪九十年代,阿龙的爷爷去世后,奶奶修建了一栋四合院式的房屋,并登记在奶奶名下。2009年,阿龙的奶奶病逝,2013年阿龙的父亲也因病去世。

现阿龙的大伯一家,以及阿龙和阿龙的母亲均住在该房屋内。

近期,因该房准备拆迁,可能将得到不小的拆迁补偿款。于是,因为这套房子,阿龙的大伯三天两头对阿龙母子爆粗口,甚至双方还发生了肢体冲突。阿龙的大伯称说龙父已经去世了,阿龙母子无权在此居住。

阿龙想了解,他和母亲到底对该房屋有没有继承权?【律师观点】广西华尚律师 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争议房屋是阿龙奶奶的个人财产,奶奶去世后,该房屋是其遗产,阿龙的父亲与大伯是第一法定继承人,即各继承该房屋一半的份额。而阿龙的父亲去世后,阿龙母子依法继承阿龙父亲遗留下来的该房屋一半的份额。因此,阿龙与母亲对该房享有一半的继承权。

【法律出处】《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新闻推荐

《总係有得玩》: 开机仪式星味十足

...

广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广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