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北部湾经济区城镇居民医保办法 三类群体每人每年缴费70元
核心提示昨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了解到,广西出台了《北部湾经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2014年7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推动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发展。《办法》重点保障大病医疗需求,兼顾门诊小病医疗,参保范围涵盖未成年居民、成年居民、在校学生三类群体,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70元,缴费方式按年度一次性缴纳,新生儿3个月内参保即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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