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们纷纷质疑刘和鸣“诈死”
这次到报社来,杨老板等人还带来了两份《承包施工协议》。记者从这两份协议看到,一份协议签订时间为2013年12月22日,一份为2014年3月10日。这两份协议内容大致相同,工程项目都是上述的浓缩果汁厂。这两份协议,一份约定“工程剪彩定于2014年1月20日以前”,另一份约定“开工日期定于2014年4月15日以前”。协议签字人写着“刘和鸣”,并盖有“广西宇辉投资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该公司法人代表为刘和鸣——记者注)。
杨老板说,刘和鸣等人将工程开工日期一推再推,后来说到5月12日左右工程开工剪彩。大概在5月1日,兰荣毅等人还告诉他工程开工剪彩的时间。到了5月9日,他却接到了刘和鸣已经死了的通知,而且其在4月30日上午已经死亡。自称是刘和鸣“秘书”的王某给杨老板等人出示了一份刘和鸣的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复印件。
杨老板等人指出,从得到的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复印件来看,4月29日刘和鸣住进养老院,30日上午10点30分死亡,5月1日火化。刘和鸣死亡之快与时间之仓促,令人费解。
与此同时,听说刘和鸣死亡消息的A老板的搭档李先生也与记者联系。李先生说,在晚报记者的提醒下,他们还没有向刘和鸣账户汇去30万元,但交了5万元“定金”给刘和鸣,对方开给他们的也是一张“借条”。李先生还说,听说刘和鸣死后,他立即与此前接触过的刘和鸣身边的人联系,得到的答复是刘和鸣没有死,对方并称工程10天后就开工,如果不开工可以退还5万元。
所有向记者反映问题的老板们,均不相信刘和鸣已经死亡,并质疑这是刘和鸣“诈死”。然而,记者从市殡仪馆了解到,这张火化证明却是真的。
刘和鸣到底死了没有呢?如果他已经死了,他是怎么死的呢?老板们的钱怎么才能追回来?如果他没有死,那么,死去的那个人又是谁呢?请关注晚报后续调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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