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 该如何处理?
○○记者李澜小李与小田经朋友介绍认识,进而恋爱结婚。但婚后双方发现性格相差过大,于是双方协议离婚。但双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一套房屋因材料欠缺而未能办理产权证,所以关于该房产的分割也就未在离婚协议中写明。现在该房屋的产权证已办好,房屋所有权人为小李。小田知道这个情况后想要分割,但小李认为小田在签署离婚协议时没提到要分割该财产就意味着小李已经放弃。小田想知道,这样的情况下自己该怎么办?【律师观点】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尽管小田在签署离婚协议时未要求分割该套房产,但该房产属于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小田有权要求分割。小田可先与小李协商,若协 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理出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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