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听社会公众之声市卫生局公开征求解决医患纠纷建议
记者 赵冠雄 通讯员 廖有兴
近日,一份名为“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钦州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意见”的网帖,在防城港市各大网站发布。据了解,经过十余天该网帖点击量已超过万,不少网民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同时市卫生局也接到了市民发来的邮件、电话,大家都在积极参与到这件事当中,化解医患纠纷不单只需要政府出台条例,也更需要得到大众建议。
据悉,为有效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市卫生局制定了《暂行办法》。这份《暂行办法》从2012年就开始起草了,经过征求政府、有关单位部门的意见以及引用相应的法律法规,已经是三次修改的《暂行办法》终于到了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这一步了。网民在钦浪网、钦州市卫生信息网、钦州930等各大网站都能查阅到关于征求意见的帖子。市卫生局郑琥副局长告诉记者,刚提议要把《暂行办法》面向社会公众,向他们征求意见可以顶着蛮大的压力的,因为这个做法不仅在钦州,乃至在广西也是第一次。但是为了积极应对医患纠纷,防止医闹,就必须需要面向社会公众,让大众提出建议,才能妥善制定好暂行办法。
记者在网上也看到,网民对于市卫生局敢于公开向大众征求化解医患纠纷的做法表示了肯定。网友表示,能够直面网民,广泛征求意见,是一种进步。市卫生局能够把意见稿面向大众,向大众征求意见,这就说明防城港市一直在积极改善医患关系,让医患关系向良好方向发展。市卫生局凌永平科长向记者介绍到,自从11月20日在网上公开征集《暂行办法》的意见后,确实收到了很多热心市民的建议,一些市民通过邮件或者电话的方式,给我们提供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卫生局会记录下他们的建议和意见,取长补短完善《暂行办法》。
据了解,按《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医患纠纷后,医疗机构及时启动医患纠纷处置应急预案,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及时将医院专家会诊意见告知患方,并报医疗机构所在地有隶属管理权限的卫生行政部门。医患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可自行协商处理纠纷,既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行政调解或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向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也可以由患方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30日内调结,医患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再延期30日。仍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功,由医患纠纷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医疗纠纷处理的过程中,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卫生行政管理人员有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暂行办法》还在进一步征求大众意见,对有解决医患纠纷良方的市民均可以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与市卫生局取得联系,本报也会继续关注《暂行办法》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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