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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狗咬死人狗主难逃责

柳州晚报 2013-06-03 11:35 大字

○○记者李澜

走在路上,经常能看到不少狗,有的狗主人会牵着,有的狗则是没有管束,四处乱窜,让人心里不踏实。正因为这些没人管束的狗,酿出了不少的纠纷和祸端。

住在外地的老严,晨练是他每天坚持的爱好。有一天早上,当老严在自家小区内晨练时,邻家的两条恶狗突然发狂。

这两条没被牵住的狗,冲了出来,瞬间将老严扑倒在地,并对他不停撕咬。这一情形把附近晨练的人都吓得不轻,看到狗如此凶恶,都不敢上前制止。

等狗的主人闻讯出来将狗套住,老严已经被咬得血肉模糊,奄奄一息。随后,老严被送到医院救治,可最终仍不治身亡。

老严家属想请教律师:他们能够要到什么赔偿?

【律师观点】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本案属动物致害的特殊侵权赔偿案件,作为动物管理人或饲养人的狗主人应当承担死亡赔偿金 、丧葬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赔偿责任。

【法理出处】《民法通则》

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

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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