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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大学生要钱父母能否不给? 成年大学生已能独立生活,父母对其已无抚养义务,有权拒付

柳州晚报 2013-05-06 15:41 大字

○○记者李澜阿博今年21岁,在外地某高校就读校汽车工程设计与制造专业。读大二时,阿博交上了女朋友,之后的消费是月月超支。为了满足自己的消费需求,他经常开口向父母索取各种费用。然而,其母已改嫁,且收入微薄,无法满足他的要求。阿博的父亲并不差钱,但其考虑到孩子已经成年,给适当的生活费供他读大学已算是尽了做父亲的责任,给过多的钱只会害了他,因此对阿博的要钱要求经常拒绝。

阿博向本栏目咨询:自己还在读书,父母这样的做法是否违法了呢?

【律师观点】广西华尚律师事

务所黄华律师认为:父母对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其中,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学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本案中,阿博作为已成年的大学生,而且不存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故父母对其已无抚养的义务。

【法理出处】《婚姻法》第

21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

的权利。”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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