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为摔断的骨头买单? ■吴先生:住酒店摔断骨头要求赔偿遭拒■酒店:吴先生没有直接证据,希望打官司解决
“酒店也太不负责了,我摔伤这么多天都不来过问一下!”昨天上午,市民吴先生向晚报求助称,几天前,他入住市西江路16号好地方商务酒店期间,在洗浴完走出卫生间时不慎滑倒导致严重骨折,酒店对此态度冷漠,以吴先生拿不出证据为由拒绝赔偿且一直都不过问。那么,吴先生究竟是不是在酒店摔伤的?事件背后是否另有隐情?记者展开了调查。
○○记者陈跃文伤者:摔伤后酒店不理会
昨天上午11点多,记者在市工人医院南院的病床上见到了吴先生,医护人员正准备将他转移至手术室,接受开刀治疗。“慢点,慢点,痛!”记者看到,每当医护人员抬动吴先生的半截右腿,他就痛苦不已——他被诊断为右股骨粗隆间骨折。吴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右小腿曾因意外截肢,但仍能安假肢行走,“如今摔伤后只能躺在床上,无法动弹。”吴先生介绍,他是4月28日下午5点多住进好地方商务酒店的,4月29日上午11点多,他来到卫生间洗澡,出来时依靠左脚跳下卫生间门口的台阶,由于地面湿滑,导致他摔倒在地。当时吴先生并没有在意,“身上也没有疼痛”,便爬回床上休息。不久他才发现自己摔伤了,右边屁股附近肿痛得很厉害。为此,他在宾馆续住一晚。
4月29日晚上,吴先生打电话给朋友帮买来药。“本以为擦了药,在宾馆再休息一晚就好了。”吴先生说,事发后,他以为伤势不严重,所以没有通知宾馆。谁料,4月30日早上,伤痛已让吴先生无法动弹,他的朋友闻讯赶来才拨打了120。随后,吴先生被送往市工人医院救治。昨天,记者向吴先生的朋友核实了该情况。
连日来,吴先生在接受治疗的同时,委托家人就赔偿问题与酒店协商,但“酒店讲我拿不出证据,至今不愿赔偿,也不主动过问”。这让吴先生和家人非常恼火。
酒店:希望和伤者打官司解决
酒店为何不愿赔偿呢?就吴先生的说法,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好地方商务酒店展开核实,酒店临时负责人 孔先生接受了采访。
孔先生称,吴先生的确是酒店的顾客,“他(吴先生)从去年开始就经常来酒店入住,事发时住在6号楼的311号房。”虽然吴先生是常客,但对于他的一些举动,孔先生表示不满和怀疑。
“120找到宾馆时,我们才知道他受伤了。”孔先生说,吴先生受伤后,没有在第一时间向宾馆反映,而是直到120赶来才告知宾馆,中间隔了1 天,“他是在哪里摔伤的?如何摔伤的?这些问题就说不清楚了。”孔先生还认为,吴先生入住时还隐瞒了作为残疾人士的身份,给宾馆管理带来一定困扰。他说,这么长时间来,吴先生都是戴着假肢来入住的,宾馆工作人员没发觉其右腿的特殊情况,“如果早知道,宾馆会小心对待。”就赔偿问题,孔先生坚持说:“酒店不会无缘无故进行赔偿,除非吴先生拿出证据证明就是在酒店摔伤的并确认酒店的确有责任。”而至于如何解决,他希望和伤者走法律途径。
法律人士:可向法院起诉维权
“宾馆的房间内又没有摄像头,而且只有我一个人睡,找谁要证据去?”对于酒店的解释,吴先生感到很委屈和无助。
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酒店有对入住的客户的安全进行保障的义务,对卫生间、洗澡间等容易滑倒的地方应设置防滑提示或防滑垫。如吴先生能够举证证明酒店未尽到这些义务,可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请求赔偿。因此建议吴先生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黄华律师提示,消费者如果在宾馆、商场等公共场所滑倒,可利用手机拍摄下当时滑倒场地的情况,作为以后索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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