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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燃气“先上车后补票”? 执法人员昨天查处两家无证供气点,没收液化气瓶125只

柳州晚报 2013-02-01 15:14 大字

曙光西路路口一送水点竟兼“营”瓶装燃气,被执法人员查处核心提示

“怎么这罐液化气用得这么快?火苗的颜色也不对劲!不会买到‘黑气瓶\’了吧?”近日,不少市民向市城管执法局反映,北雀路 、雅儒路等路段供气点的液化气有问题。昨天,执法人员突击检查全市部分路段瓶装液化气网点,对屡教不改的无证经营供气点给予相关的行政处罚,共没收液化气瓶125只。

○○记者张捷杨春

无证经营被查处

门口半遮半掩,经营桶装水门面竟存放了大量的液化气瓶。昨天上午9点多,市城管执法局直属大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曙光西路路口一送水点“兼营”瓶装燃气,涉嫌无证经营液化气。经执法人员调查,该供气点系无证经营,相关人员也未经安全操作培训,将大量液化气瓶随意存放在门面内,没有相应消防安全设施。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没收液化气瓶98只。该门面业主称,燃气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正在办理中,需要过段时间才批下来。但是,执法人员查实,去年3月份,执法人员曾多次责令该业主停止无证经营液化气的行为,可是没过多久又照常“营业”。

记者在现场看到,从门头招牌上看不出该门面供应液化气,只是在不显眼的位置注明有送气电话,而且气瓶外观也难以分辨真假。

随后,执法人员又在雅儒路360号的无证供气点,没收液化气瓶27只。

使用不合格燃气隐患大

使用来源不明的气瓶有何安全隐患呢?市质监局执法人员介绍,“黑气瓶”有的缺斤少两 、有的气瓶过期 、有的气体不纯,一些黑心商贩在气体里混合二甲醚物质,容易腐蚀气瓶胶垫,造成燃气泄露,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另外,部分液化气钢瓶已过期2年至3年,少量已灌装液化气没有贴上封口膜。质监人员表示,这些算是来路不明的气源。封口膜是产品质量计量标志,是合格的证明;如果没有封口膜,消费者可拒绝接收。

老百姓怎样才能避免买到“黑气瓶”呢?“用户只需拨打正规供气公司统一的送气电话,工作人员会选择就近网点送气上门。市民不应该贪图便宜,不要选择手续不全或气瓶来源不明的供气点。”市执法局直属大队中队长刘勤表示,一些黑气站存在隐蔽经营的情况,店面只留送气电话,气瓶的存放另有地方。去年以来,由于气瓶存放点不规范,陆续发生几起火灾事故。

“如果市民发现问题供气点,可以拨打城市管理信息中心12319进行反映或举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联合质监 、消防 、安监等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对限期未整改的违法供气点进行从重处罚,从源头切断“黑气瓶”流入市场的渠道,保障居民用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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