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厅《广西城市社区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方案(试行)》明年起推广家庭医生式服务
空巢老人身体不适,打个电话就有家庭医生上门;产妇生完孩子,出院回家就有家庭医生上门指导喂养、康复…… 近日,自治区卫生厅出台《广西城市社区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宣布广西的“家庭医生时代”来了。
全区推广:两种模式开展上门服务
看病不出社区,家庭医生上门服务……居民在社区免费享受的这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际上是由政府埋单。去年起,我国人年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15元提高至2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提高服务质量和增加服务项目及内容。现在,按照居民人数,政府以每人每年25元的标准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拨付经费,以“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形式让居民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此外,自治区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纳入“以奖代补”考核范围。这些政策都更有助于调动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积极性。虽然家庭医生式服务免收上门服务费,但是除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外,家庭医生上门服务产生的药费、治疗费(如针灸、推拿)等,将按相关收费标准收费。
自治区卫生厅基层卫生处处长于家新介绍,《方案》中提出,家庭医生式服务有两种模式可供选择。一种是“全科服务团队+社区居民”模式。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社区(全科)医生、护士和公共卫生等专业人员组成全科服务团队。全科服务团队与社区居民签约服务,原则上每个全科服务团队负责600户家庭,不超过800户;人数在2000人左右。
另一种是“全科医学团队+家庭健康医生+社区居民”模式。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联动社区卫生服务站)成立全科服务团队,明确机构所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都要承担家庭健康医生的职责,并与社区居民签约服务。家庭健康医生以全科服务团队为支撑,协同开展社区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原则上,每名家庭健康医生服务不超过200户,人数在600人左右。
对于行动不便、确有签约需要的居民,家庭健康医生应提供上门访视、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电话咨询、预约服务和家庭康复指导等服务,并根据社区居民需求,开展其他适宜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于家新介绍,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辖区内的老年人、儿童、妇女、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精神病人等是服务重点,优先覆盖、优先签约、优先服务。卫生部门希望通过这样的服务模式,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模式,建立家庭医生式服务制度,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逐步形成家庭健康管理的良性互动。争取到2015年底,全区城市基本实现“户户拥有自己的家庭健康医生,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接下来,全区各市、城区将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的宣传发动工作,12月起,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模式,逐步开始签约工作。明年1月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纳入统一安排、统一实施、统一考核范畴。 (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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