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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烤火取暖,危险! 执法人员对不听劝阻的烤火者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柳州晚报 2012-02-10 00:09 大字

火星四散存在隐患□记者张捷通讯员蒋宗莲晚报讯“哎哟,在路边烧这么大火,裤脚都差点被点着。”“天冷呀,不烤火怎么坐得住。”近日,不少市民向晚报热线2821100反映,因天气寒冷,有人利用干柴、塑料及废物等原料在路边烧火取暖,散发的浓烟刺鼻难闻,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昨天上午,记者走访菜市口、桥底下、绿化带等地方,发现有人生火取暖,谈笑风生。大风吹来,火星四散,原本整洁的路面被烤得漆黑。在广雅路与高岭路交会处的铁路桥下的绿地上,小商贩、摩的司机围成一圈,在一块绿地上燃起熊熊大火。卖蔬菜的覃先生表示,由于天气原因,在户外工作的人需要取暖,但是最好用火盆烧木炭的方式取暖。

“火堆东一处西一处,很容易着火。”“这种行为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及行人的安全。”家住磨滩路的许先生认为,一来绿地渐渐的被人为的损坏;二来随意 生火容易引发火灾,存在安全隐患;三是影响城市美好环境,违反相关城市管理规定。

路边烤火是否违反相关管理规定?鱼峰城管执法局法规科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城市道路上焚

烧垃圾,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

理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发现类似情况,会立即进行纠正,对于不听劝阻的烤火者,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记者从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了解到,一遇到寒冷天气,路边就会出现“烤民”。城市管理信息中心的市容巡查员已多次上报此问题,相关单位也多次作出处理,只是很难杜绝这一现象。该部门有关负责人呼吁,希望市民应该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要在公共场所烧火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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