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诚意金”却不卖房 ■百度中介一套房同时签多个购房意向书■律师认为此举涉嫌欺诈
□记者李书厚实习生韦鹏“这家中介公司实在太离谱了,才跟我签完购房意向书,回头竟然把房子卖给了别人,这简直就是一房多卖。”昨天下午,市民何女士在向晚报反映她在广西百度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购房遭遇时如是说。
事情果真如此吗?记者进行了调查。
顾客:签了意向书却无法买到房
何女士告诉记者,为了方便工作 、生活,她打算在河西购买一套二手房。16日,她通过广西百度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河西店,看中了位于川海碧园小区内一套建筑面积为47平方米的房子。经该公司河西店工作人员覃女士联系,何女士与该房子的业主见了面,并商定了成交价格为24.3万元。由于对房子和价钱都比较满意,何女士当天就与该公司签订了“购房意向书”,并向该公司支付了1000元的购房意向金,同时约定20日就与业主签 订购房合同。
不料,昨日上午,就在何女士打算到百度中介公司签订购房合同时,原先带她去看房的业务员覃女士告诉她,她看中的那套房子已经被其他客户要了,而且该客户出的价钱为24.7万元,比她出的高4000元。
“购房意向书都签了,怎么还会出现这种情况?这不是欺诈吗?”何女士当即以已签订了购房意向书为由与该公司理论,孰料得到的答复是,签订了购房意向书也没有用,至多退还已交的意向金1000元。”“签了购房意向书都没有 用,这不是在忽悠客户吗?”何女士气愤地说。
中介:一套房可签多个购房意向书
昨天下午,记者与何女士一同找到位于潭中西路的广西百度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河西店。针对何女士怀疑他们是在一房多卖时,该公司柳南区区域负责人申先生告诉记者,该公司与何女士签订的是“购房意向书”,并非购房合同,因此“不存在一房多卖”。
至于该公司在与何女士签订了购房意向书的前提下,为何还同时就同一套房子与另外的客户签订购房意向书?申先生称,该公司就同一套房子可以同时与两个或多个客户签订购房意向书,因为他们收取的是意向金,是客户购房诚意的证明,而非定金。
“这不是在故意设套欺诈吗!”何女士说,按照购房意向书的规定,如果最后是因为购房者的原因不购买房子,中介就不退还所交的意向金,“他们这样做,目的就是为了多收取购房意向金,到时如果是因为购房者的原因就可以不退了,那不就可以多赚钱吗?就算最后是因为他们或业主的原因,他们也只是退1000元,这对客户来说,根本就不公平。”在何女士与百度中介公司签订的购房意向书上,记者看到这样的条款:“如因甲方
(中介)或产权人原因,致使乙
方不能购买上述物业的,甲方 将购房意向金退还乙方;如因乙方原因,不购买上述物业的,购房者意向金不予退还。”对此,申先生称,他们签订多份购房意向书,目的是为了“防止有客户不是真心购房,让他们白打工”,而并非“为了多收取意向金,如果不是购房者的原因不购房,收取的意向金肯定会退还。”
律师称此举涉嫌欺诈
出卖一套房子可以同时签订多份购房意向书吗?记者就此咨询了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黄律师称,中介此举已涉嫌欺诈。尽管客户与中介签订的是购房意向书,但实际上也是一份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或合同。因此,中介就一套房子同时签订多份购房意向书,已经涉嫌欺诈。
另外,双方所签订的购房意向书,如果只对一方有利,属于格式合同的话,那么所签的意向书则无效。中介方除了要如数返还客户交的意向金外,还要对客户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为此,黄律师建议广大市民,在签订类似意向书的时候,最好能将所交的款项写为“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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