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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树倒砸伤车谁来赔? 律师:树木管理单位能够证明尽到管理维护义务,本身不存在过错,则不承担侵权责任,由车主自行承担责任;若管理单位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当

柳州晚报 2011-08-20 03:00 大字

18日下午发生在青新商住楼露天停车场里的泡桐被刮倒事故□记者陈跃文18日下午,狂风暴雨来袭,大树接连惹祸:潭中西路柳南区政府前路边一棵直径约40厘米、高约10米的“羊蹄甲”突然倒下,砸中两辆汽车;一棵高大的泡桐被刮倒,连根拔起,将青新商住楼露天停车场里两辆车砸坏。大树是被风刮倒的,树砸烂车是天灾,应该找谁赔偿?记者昨天就此进行了采访。

两起事故原因各不同

发生在潭中西路的事故一,倒下的“羊蹄甲”将一辆比亚迪车顶砸凹陷,另一辆SPARK小轿车的挡风玻璃被砸坏。市民赖先生认为,树本来就是生长在那里,只怪车主停车停错了地方,只能自认倒霉。

对于发生在青新商住楼露天停车场里的树砸车事故二,停车场工作人 员称,其实完全可以避免。广西福来物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新商住楼物业服务中心停车场负责人卢女士对记者说,2009年8月,停车场管理方就发现一旁的泡桐树有点倾斜,存在安全隐患,物业公司立即向辖区所在园林部门提 出申请,希望尽快清走泡桐树。

城中绿化所工作人员陆先生介绍,绿化所确实接到过物业公司的申请报告。工作人员核查发现,停车场旁共有3棵泡桐树,生长约有10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倾斜。不久,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清理,刚砍掉其中一棵时就被一居民阻止了。该居民自称是泡桐树的主人,不让砍。

“为此,社区工作人员出面协调,但这名居民还是不让砍。”陆先生无奈地说。

倒下的泡桐将一辆高顶篷的挡风玻璃刺穿,一辆小轿车的车顶被压变形,据估算,损失达三四千元。卢女士说,物业公司已垫资维修受损车辆,下一步将请律师出面向责任方索赔。

律师说法:树各有主,责各有依

记者就赔偿问题采访了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的覃玉件律师。

“大风刮倒林木,表面上看属于自然灾害所致,但管理方应该对树承担管理义务,实质上通常与管理人或所有人过错有关,如虫害、树木倾斜后,管理人、所有人未及时清理、维

护等。”覃玉件律师认为,根据《侵

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事故一属于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的案件,适用过错责任推定原则,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受损司机可以向该林木的管理人—— — 市绿化工程管理处索赔。若该单位能够证明其已对林木尽到管理、维护义务,本身不存在过错,则不承担侵权责任,司机应自行承担责任;若该单位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事故二也属于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的案件。不同的是,停车场于2009年发现该林木倾斜并向管理人报告,管理人城中绿化所在清理过程中遭到树木所有人阻拦而未能清理,两者均未尽到管理、维护义务。因此,受损司机可以选择向该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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