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广西> 广西新闻> 正文

离婚了分割财产了 住房公积金和买断工龄的钱能分吗 ?

柳州晚报 2011-06-29 20:34 大字

□记者赖隽群通讯员叶青小颖和阿伟结婚后,小颖在家一直掌管财权,阿伟每月工资一分不剩全交给她。小颖每月只给阿伟100元零用,她的收入却从不向阿伟公开!阿伟很不满。加之小颖与公公婆婆的关系搞不来,还阻止孩子去探望二老。阿伟常与她争吵,后来两人就分居了。阿伟起诉离婚,但小颖不同意。经法院调解,阿伟撤回起诉。可撤诉后小颖脾气依旧不改,阿伟甚是烦恼,准备再次起诉离婚。

小颖知道被再次起诉后的结果,答应解除夫妻关系,但要求分割阿伟单位发给他的近2万元住房公积金和6万余元买断工龄补偿款。阿伟想问,离婚时,单位发给他的住房公积金和买断工龄补偿款能分割吗?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离婚时,住房公积金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买断工龄补偿款则作为一方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因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或应取得的住房公积金,为夫妻共有财产”。至于“买断工龄”补偿款,既不属于婚姻法明确规定的几项收益,又不属于司法解释中明列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其他财产,它是建立在国企员工“终身制”,且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建立的基础上,企业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金,主要是对特定人今后事业 、养老 、就医等方面救济 、补偿性质,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其性质应为个人财产。

新闻推荐

网络堵塞填不了志愿咋办? 招考部门支招:拨打声讯电话118321进行志愿填报和修改 ;及时与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联系填报

...

广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广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