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多项措施加强住房用地监管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了解到 ,广西近日出台多项措施 ,严格住房建设用地出让管理 ,加强住房用地开发利用监管。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市 、县严格住房建设用地出让管理 ,严格执行商品住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规定 ,不得出让容积率小于1的住宅用地 ,对土地竞买人的准 入资格以及资金来源进行严格审查 ,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 ,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
广西要求进一步加强住房建设用地监管 ,禁止开发建设投资
未达到25%以上(不含土地规划
价款)的房地产用地转让 ,禁止保障性住房用地改变性质 ,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中应明确约定“禁止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 ,开工 、竣工时间”等使用条件;开展建设项目实地巡查 ,实时跟踪土地开发利用情况 ,加大清理查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力度 ,对于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开竣工以及开发建设的项目 ,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对于构成土地闲置的地块 ,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严厉打击囤地炒地行为 ,及时依法依规处置闲置土地 ,促进住房用地依法按期开发利用。
对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性质以商品住房销售的 ,有关部门将从重处罚 ,并禁止企业 、企业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新设立企业参加新的土地购置活动。
(本版均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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