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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冒充房主卖房骗得定金蒸发

柳州晚报 2011-03-09 23:34 大字

来柳经商两年的张先生最近碰上一件倒霉事 ,与人签下一份房屋买卖协议 ,没想到对方却不是房主 ,拿到他的万元定金后便人间蒸发了。

去年 ,张先生在报纸上刊登了一条房屋求购信息 ,不久便接到一名女子打来的电话 ,说她在柳北区雀儿山二区有一套单位住房想出售。

当天下午 ,张先生便去看了房 ,感觉这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不错 ,22万元的价钱也还可以接受。

这名卖房的女子姓吴 ,她明确告诉张先生 ,自己并非房主 ,法律认可的房主是她的母亲 ,但这套房子她也出了钱 ,并与母亲签有相关协议 ,也就是说这套房子她也有份 ,有权进行处置。

在没有看到吴某与其母亲所签协议的情况下 ,张先生便贸然与她签下了房屋买卖协议。

距离到房产局办理相关手续的日子越来越近 ,张先生多次催促 ,而吴某总是以“单位那边没有搞通”为由推脱。拖过规定时限 ,张先生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

“不卖房子 ,把定金退还给我就行了。”为挽回损失 ,张先生退而求其次 ,并放弃了向对方追究“双倍返还购房定金”,却也未能如愿。

张先生去那套房子只见到吴某的老公 ,并得到令他绝望的答复:“我们已经离婚了 ,她在哪我不清楚 ,她的事与我无关。”在记者的协助下 ,张先生从邻居、社区、物业等的多方调查核实 ,终于得到一个确切消息:那套房子吴某的母亲已经卖给别人 ,近日已过户给新房主。

案例分析:业内人士表示,在购房陷阱中,像张先生这样的例子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出卖人并未取得房屋的合法处分权。如果是通过正规中介公司购房,中介公司则会先为购房者把关,看这些出卖人是否具有合法处分权,房屋是否有被抵押、被法院查封情况等产权受限制的情况存在。而且,即使是不通过中介公司,张先生也应先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欲购买房屋的详细信息,再要求见到房屋所有人,请其证明是否有委托吴某卖房。

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提醒,像张先生此例,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如果只支付了定金,协议未真正生效,只能获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同时还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哪怕是几千元,协议才生效,这种情况下,不仅可获双倍返还定金和购房款,还可以追偿该房屋升值的差价。而本案中的吴某并非房主,已涉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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