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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区用新办法查处“两违” 公告15天“无人理睬”将强拆

柳州晚报 2010-08-04 08:16 大字

□记者黎寒池通讯员韦德盛晚报讯公告15天内仍无法确认建设单位、所有人或当事人拒绝接受处理的,报经辖区政府批准后将实施强制拆除。2日上午,柳南区在张公岭召开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公告程序现场会,宣布将按照新的实施办法查处“两违”建设。

近年来,张公岭一带乱砍伐和违章搭建现象越来越严重,山体四周的文物面临受侵

害 、被损毁的局面(晚报曾对

此进行报道)。据不完全统计,违章建筑有六七十家,面积约有3万平方米,这些建筑大部分均是当地居民出租给外来人员居住的。此前,柳南区城管执法等部门曾组成调查专案组,对该山体周边的违章建筑 进行立案查处。但因为当事人不配合调查,不少建筑难以立案,“两违”建设的清理拆除工作显得比较缓慢。

今年6月1日,《广西壮

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开始实行。其中第六十四条规定,对无法确定违法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或所有人的,可以发布公告,15天内仍无人接受处理的,报告辖区政府批准后将实行强制拆除。针对查处张公岭“两违”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柳南区确定按照新的实施办法查处“两违”建设,进一步遏制和震慑乱搭建的势头。

当天,城管执法部门向张公岭一带的18户人家张贴了公告,涉嫌违法建设的建筑面积共4000多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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