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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认“干亲”不是件容易的事 现实很难行得通,特别是会给城市教育资源造成更大的压力

柳州晚报 2010-07-07 08:59 大字

□通讯员覃婷婷“不知道有哪个好心人能帮上忙?”5日下午,市民韦小姐拨打晚报热线2821100说,她有一个乡下亲戚,家庭比较富裕,他们夫妻俩平时一直忙着做生意,都没有空教育小孩。

如今小孩已经7岁了,乖巧可爱,他们打算把孩子送进城读书,但又担心无人看管。他们希望能在城里给小孩认干亲,代替他们教育和看管,好让小孩能健康成长,日常的生活费和读书的费用他们都能自理。

现在她希望有人能帮助亲戚。

热心读者:反响热烈

当这个信息在6日的“热线原声”栏目刊登出来后,立即引来了众多热心市民的关注,他们纷纷打来电话咨询情况,想帮助韦小姐的亲戚。

“对方家的小孩是男孩还是女孩?”昨天一大早,晚报热线2821100就接到了市民黄女士的来电。她说,现在自己已退休在家,平时没有什么事,自己很喜欢小孩,本来就打算接一个小孩来带,今天看了晚报后,就立即打来电话咨询了。她还表示她家附近有一 所小学,小孩可以来这里读书,自己可以帮忙照顾,但希望对方最好是女孩。而市民李女士则说,她家的大姑夫妇俩已经退休,子女都在外地工作,他们有时间管教小孩;而且他们脾气好,又做得一手好吃的。开了一家糖烟店的徐女士则说,不但可以提供房子给小孩住,平时也可以接送小孩。这些热心的市民都一一说出了自己的信息,他们共同关注的是,对方对“干亲”有什么样的要求?当笔者告诉韦小姐有很多人愿意帮忙时,她非常高兴。

她告诉笔者说,亲戚家的小女孩非常乖巧听话,他们只是希望对方性格好,身体健康,家附近有小学就可以了。如果对方家里有小孩年龄相仿,一起做个伴更好。

教育人士:很难行得通

目前,有韦小姐亲戚这样想法的人也有许多,他们都是既想给自己的小孩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也想能放心地外出赚钱。但是这样的教育方式,行得通吗?是否有利于小孩的成长呢?对小孩心理、性格又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就此,笔者采访了教育部门一知名人士。他认为小孩还是在当地读书比较好。首先, 现在国家对于农村小孩读书给予了很多优惠的政策,不但所有费用减免,而且每天还提供一份免费午餐。其次,现在城市学校对生源管理一直比较严

格,每个学区(学校)的生源

都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在有空额的情况下,学校才会接收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就读。一旦公办学校生源满了,他们只能选择民办学校,相比之下教育质量也有所不同,最后也不知是否能达到家长最初的意愿。

值得提醒的是,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平时自己忙着做生意赚钱,疏忽了和小孩深层次的沟通交流和教育,孩子一旦长期远离父母,会对他们身心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如内向、孤僻、不合群,不善与人交流等。所以说,就算赚到再多的钱但没给孩子充分的爱,还不如自己少赚些钱,多留些时间陪在孩子身边,增进与孩子的亲情交流。因此,不主张这样的教育方式。当然,最重要的是,这样的教育方式一旦得到提倡,就会有很多人仿效,将会给城市学校教育资源造成更大的压力。

除了从教育角度考虑外,从安全角度来看,我们也不免为寄养的小孩担心,在寄养的过程中,万一小孩发生了什么事情,由谁承担?又承担得起吗?

律师:约定容易担责难

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在我国民间“认干亲”是很常见的现象,但是干亲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小孩的法定监护人

(即其父母)把小孩寄养在城

镇某位人家里,那么小孩父母与该户人家负责教育和看管小孩的人之间实际上构成了法律上所说的委托监护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2条的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所以,小孩父母可以与

被委托人(城里的好心人)就

教育与管教小孩的各种事宜进行约定,然后照约定执行就可以了。但是,还是这个问题:小孩一旦出事,谁又能承担得了?!看来,韦小姐的亲戚想给小孩进城认干亲,并不是“双方见个面,如果都满意就拍定”这么简单的事情,毕竟小孩是父母的心头肉,还需要多方面进行考虑周全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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