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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艾滋病弥漫性流行 ■发病人数增多,预防和控制难度加大,是全国防治艾滋病重点地区之一■全区启动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要求到2014年,100%的受艾滋病影响儿童

柳州晚报 2010-06-26 09:15 大字

□记者罗世华晚报讯 从今年起,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实施为期5年的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其中要实施10个防治艾滋病专项工程。

这是记者昨日从全区防治艾滋病政策宣讲电视会议和全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动员电视会议上获悉的。自治区党委书记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自治区主席马飚,卫生部部长陈竺等领导,参加了昨天的会议。郭声琨书记和陈竺部长,均在会上作了重要的讲话。

艾滋病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 、艰巨的任务,是重大的民生工程。近年来,广西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全区防治形势依然严峻,目前疫情呈弥漫性流行,发病人数明显增多,预防和控制难度加大,是全国防治艾滋病重点地区之一。

从今年起,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实施为期5年的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全面实施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 、治理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 、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 、防治艾滋病健康干预与传染源管理 、艾滋病监测能力建设 、艾滋病医疗救治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 、监管场所防治艾滋病 、艾滋病社会救助 、 防治艾滋病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等10项专项工程。到2014年,全区新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年增长率控制在15%以内,接受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人病死率控制在每年3/100人以下,基本控制艾滋病疫情扩散的速度。

目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已下发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就每项专项工程的工作内容 、部门职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如艾滋病社会救助工程,要求到2014年,100%的受艾滋病影响儿童 、80%以上的生活困难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病人及其家庭得到社会救助。

自治区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艾滋病防治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逐级签订防治艾滋病攻坚工作目标责任书,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工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建立防治艾滋病攻坚工作督导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所辖区域内的防治艾滋病攻坚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 、措施不当 、玩忽职守造成艾滋病传播和流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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