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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2632名劝导员成农村道路“守护神”

广安日报 2016-09-05 00:00 大字

本报讯(李红勇 岳池记者站 许伟琳 记者 杨雪莲)“老陈,为了自身安全和家人着想,骑摩托车一定要戴头盔。”8月26日下午3时,在岳池县罗渡镇吊岩石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点,劝导员卢茂福正在劝导一位骑摩托车出行的村民。

该安全劝导点设置于吊岩石、长春桥等4个村6000余名群众出行的“咽喉要道”,连接省道S304仪(陇)华(蓥)路。2011年4月,岳池县在此设立安全劝导点,不仅修建了简易岗亭,还落实了专兼职劝导员。

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员不戴头盔、面包车超载……除了开展日常交通安全劝导、了解登记车辆信息,卢茂福还承担着交通安全知识宣传、道路隐患排查等工作。多年来,经过耐心劝导和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当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与以往相比明显减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大幅提升,吊岩石村成为名副其实的“交通安全村”。

据统计,岳池县机动车保有量已有6.1万余辆,机动车驾驶人达10.4万人。而地貌以丘陵为主的岳池县,农村道路弯多、坡陡,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薄弱,2009年至2012年连续4年年均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如何改变这一现状?岳池县痛定思痛、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强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村建设,设置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点就是其中一项有效措施。

据悉,该县将866个行政村全部建成道路交通安全村(其中重点村263个),落实安全劝导员2632名,并实行村(社区)主任负责制,由村(社区)干部兼任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负责辖区人、车、路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台账建立、宣传教育、文明劝导等基础工作。同时,交通安全村与当地派出所交管中队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台账“四有”标准,各司其职,形成县、乡(镇)、村(社区)多点多极协同共管格局,实现上下联动、紧密对接、无缝管控,有效维护辖区良好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近年来,岳池县按照省、市总体部署,根据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状,精心谋划,认真思考,提出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543”(即健全“五大机制”、强化“四项能力”、筑牢“三个屏障”)工作思路,努力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2012年5月至今全县未发生一起死亡3人及以上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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